7月24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修正草案共10条 ,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
(一)完善政府定价相关内容 。一是结合政府价格管理方式变化,明确政府指导价不局限于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的形式。二是结合政府定价从定水平向定机制转变的实际,明确定价机关可通过制定定价机制 ,确定政府定价的水平。三是根据近年工作实践,明确成本监审作为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程序,进一步加强价格成本监管 。四是随着互联网发展 ,政府听取意见形式更多样,新增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问卷调查等听取意见方式。
(二)进一步明确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一是完善低价倾销的认定标准,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治理“内卷式 ”竞争 。二是完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 、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三是公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不得利用影响力、行业优势地位等,强制或捆绑销售商品 、提供服务并收取价款。四是强化对经营场所经营者价格行为的规范 。
(三)健全价格违法行为法律责任。一是调整对经营者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处罚规定,提高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标准。二是明确经营者拒绝或者虚假提供成本监审、调查等资料的法律责任。
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一、在第四条“国家支持和促进公平 、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前,增加“价格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二、将第十四条第(一)项修改为:“相互串通 ,操纵市场价格; ”
第(二)项修改为:“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 、积压商品等商品或者有正当理由降价提供服务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 ,或者强制其他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
第(三)项修改为:“通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无正当理由超出成本大幅涨价等,哄抬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第(五)项修改为:“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
第(六)项修改为:“采取抬高等级 、压低等级、分解服务项目、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收购 、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增加一项作为第(八)项:利用影响力、行业优势地位等,强制或者捆绑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并收取价款;
“增加一项作为第(九)项:”对经营场所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或者对其交易价格进行不合理限制 、附加不合理条件;
第(八)项修改为第(十)项。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以及规则等从事前款规定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
三、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制定政府指导价 、政府定价 ,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政府指导价 、政府定价水平,可以通过制定作价办法、规则等定价机制确定 。”
四、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 、政府定价 ,应当开展价格调查、成本监审或者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需的账簿 、文件以及其他资料。”
五、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共服务价格 、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或者定价机制,应当广泛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论证其必要性 、可行性 。征求意见可以通过听证会、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实施。”
六、将第二十九条修改为:“政府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市场价格过低时,可以实行支持性价格,并采取相应的经济措施保证其实现。 ”
七 、将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修改为:“进入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和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第(二)项修改为:“查询、复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账簿、单据 、凭证、文件、电子数据及其他资料,核对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资料 ,必要时可以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开展成本调查;”
八 、删除第四十条第二款 。
九、将第四十二条修改为:“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 ,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十、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第三款中的“法人 、其他组织和个人”修改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第四款中的“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 ”修改为“通过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等方式” 。
(二)将第十三条第一款中的“商品的品名、产地 、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 、收费标准等”修改为“商品的品名、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 、内容、收费标准等 ”,第二款中的“加价出售商品”修改为“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三)将第十七条中的“工作指导 ”修改为“工作指导监督”。
(四)将第二十四条中的“消费者、经营者”修改为“社会”。
(五)将第三十五条中的“帐簿 ”修改为“账簿” ,“文件”修改为“文件 、电子数据 ” 。
(六)将第三十九条中的“没有违法所得”修改为“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七)将第四十条中的“没有违法所得 ”修改为“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修改为“登记管理机关 ”。
(八)将第四十四条中的“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修改为“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成本监审或者调查等所需资料” 。
(九)将第四十五条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修改为“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修改为“直接责任人员” ,“行政处分 ”修改为“处分”。
(十)将第四十七条中的“国家行政机关”修改为“国家机关 ”,“由国务院另行制定”修改为“另行制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价格工作,对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 ”)作出明确部署 。2023年 ,价格法修订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按照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正草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
一、修订的必要性
价格法自1998年实施以来 ,在引导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物价合理运行 、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价格改革深化,价格法部分条款需要修改完善。一是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的需要 。当前价格工作面临的形势发生明显变化,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由市场形成 ,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一些行业低价无序竞争问题凸显,对价格调控监管提出新要求。二是提升依法治价水平的需要。近年来价格工作的内涵、方法和手段发生变化,按照依法行政要求 ,需要以法律形式完善价格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随着互联网发展,政府听取意见有了更多实现手段,需要丰富听取意见的方式 ,更好促进公众参与,增强政府定价的科学性、规范性。三是巩固价格改革实践经验的需要 。随着价格改革纵深推进,政府定价机制不断健全 ,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定价和成本监审制度;部分定价项目实现由制定具体价格水平向制定定价机制的转变,更加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变化。相关改革成果需要通过修法予以巩固,实现立法与改革的有机衔接。
二、修订过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修法工作小组 ,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在组织立法后评估和总结价格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聚焦迫切需要修改完善且各方面共识度较高的条款,起草了修正草案初稿 。修订过程中,赴多地开展调研,多次召开部门及专家座谈会 ,征求有关部门、地方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 、社会团体、企业、专家等意见。结合各方意见及调研情况,反复研究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 ,形成了修正草案。
三 、修订的总体思路
价格法修订遵循以下思路:一是坚持服务大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为深化价格改革、增强价格调控能力、提升价格监管水平提供法律保障 ,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价格工作实践中面临的问题,聚焦法律中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重点内容,完善法律条款 ,强化法律适用性和有效性 。三是坚持稳中求进。在保持现行法律框架总体稳定前提下,以修正案形式推进修法,凝聚最大共识。
四 、主要修订内容
修正草案共10条 ,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
(一)完善政府定价相关内容 。一是结合政府价格管理方式变化,明确政府指导价不局限于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的形式。二是结合政府定价从定水平向定机制转变的实际,明确定价机关可通过制定定价机制,确定政府定价的水平。三是根据近年工作实践 ,明确成本监审作为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程序,进一步加强价格成本监管。四是随着互联网发展,政府听取意见形式更多样 ,新增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问卷调查等听取意见方式 。
(二)进一步明确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一是完善低价倾销的认定标准,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治理“内卷式”竞争。二是完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 、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 。三是公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不得利用影响力、行业优势地位等 ,强制或捆绑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并收取价款。四是强化对经营场所经营者价格行为的规范。
(三)健全价格违法行为法律责任 。一是调整对经营者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处罚规定,提高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标准。二是明确经营者拒绝或者虚假提供成本监审 、调查等资料的法律责任。
此外,还作了个别文字调整 。
上网买股票如何开户:股票上杠杆-多部门密集部署 新能源汽车产业“反内卷”思路明晰
配资门户网是什么样的:当天开户成功可以买股票么-中信建投:预计AI推动的算力投资未来依然强劲
股票买卖app:股票哪家证券公司开户好-七部门:到2027年脑机接口关键技术取得突破 初步建立先进的技术体系、产业体系和标准体系
股票杠杆最多几倍:个人股票开户怎么办理-“反内卷”预期强化!一图梳理受益概念
股票配资开户公司:股票杠杆配资有哪些-外卖市场竞争白热化 快手出手!给“老铁”上外卖
股票开户什么时候可以买股票:炒股资金杠杆-习近平在山西考察时强调 努力在推动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上迈出新步伐 奋力谱写三晋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
红腾网app-专业股票配资公司_股票线上配资_配资服务平台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
红腾网app-专业股票配资公司_股票线上配资_配资服务平台㉖投资者在选择股票配资平台时,可以关注其是否具备全球化的运营网络和服务能力,以满足跨国投资者的需求。
记者|赵阳戈继“遇见小面”后,溜溜果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溜溜果园)向香港联交所递表,由中信证券、...
当地时间14日,以色列国防军称监测到伊朗对以色列的新一轮导弹袭击。以色列多地再次拉响防空警报,以军称防空系统正在对伊...
3月24日,业内权威专家表示,MLF(中期借贷便利)不再有统一的中标利率,标志着MLF利率的政策属性完全退出。3月24日...
3月24日,易方达国证自由现金流ETF公开发售。该产品跟踪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这个指数是什么?有哪些优势?投资价值如何?...
界面新闻记者|陈靖3月1日,财信证券发布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此次变更中,公司新任命了两名高级管...
记者王珍3月23日,国务院参事、清华大学苏世民书院院长薛澜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5年年会”间隙接受...
近期美股市场波动显著放大,区域政治风险叠加政策不确定性,或为扰动投资者情绪的核心因素。日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分析指出,特...
国家卫健委主任雷海潮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开放团组会议时指出,人口问题仍是一个需要深入和动态研究的重要问...
2025年4月11日,邦德股份(838171.BJ)发布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本次股份上市类型为发行前股份限售流通,上...
今日A股反弹,大消费震荡回调。消费ETF(159928)三连阳后首度回调,全天成交额8.55亿元。资金持续涌入,全天再获...
【导读】*ST天喻及实控人之一、*ST海越被证监会立案 6月6日晚间,*ST天喻(300205)公告称,因涉嫌信息...
界面新闻记者|杨志锦界面新闻编辑|王姝建设银行3月末披露的2024年年报显示,2024年该行利润总额下降...
美东时间4月10日,美国多家电影公司的股价大幅下跌。华特迪士尼和华纳兄弟探索公司的股价当日分别下跌6.79%和12.53...
10年期美债收益率站上4.5%,为2月中旬以来首次。(金十数据APP)...
作者:ACE1.对于中国的互联网大亨来说,刚刚过去的2021年,是被载入史册的一年。只不过,载入...